5月19日上午,湖北省中醫藥管理局正式掛牌,這是湖北省委、省政府推進中醫藥強省建設的重要舉措。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梳理發現,近年來,各地黨委、政府把振興發展中醫藥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多地相繼掛牌成立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管理體系完善加速推進。
2022年3月,四川省宜賓市中醫藥管理局掛牌,為市政府正處級工作部門。同時成立正科級市中醫藥科學研究所,為市中醫藥管理局直屬機構。宜賓市10個縣(區)統一增掛中醫藥管理局牌子,并新增獨立設置副科級中醫藥發展服務中心。
2021年4月,浙江省委編委正式批復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加掛浙江省中醫藥管理局牌子,內設中醫藥綜合管理處、中醫藥傳承創新處。7月,浙江省中醫藥管理局掛牌。
2021年3月,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加掛海南省中醫藥管理局牌子。
2020年4月,山東省委、省政府決定,將省中醫藥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調整為省促進中醫藥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作為省委議事協調機構,省委書記擔任組長,省長擔任第一副組長。明確中醫藥管理局對全省中醫藥工作實行行業管理,提高領導規格,增加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2019年2月,河南省南陽市中醫藥發展局掛牌成立,成為與市衛生健康委并列的市政府36個工作部門之一。南陽市的12個縣區也都成立了中醫藥發展局。
2018年11月,貴州省中醫藥管理局、廣西壯族自治區中醫藥管理局掛牌,著力構建中醫藥事業發展新格局,開啟中醫藥事業新征程。
據了解,國家中醫管理局(兩年后更名為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于1986年成立,被稱為中醫藥事業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事件,是中醫管理的“歷史性轉折”。
但隨后很長一段時間以來,中醫藥管理體系面臨“頭重腳輕”的問題,尤其是基層組織欠缺,嚴重影響了黨發展中醫藥政策自上而下落地落實。許多人把中醫藥管理體制的這種特點概括為“高位截癱”。不僅如此,中醫藥事業還存在多頭管理等問題。
為了破解中醫藥管理體系存在的問題,各級地方政府做出了許多嘗試。比如,吉林省2004年在全國較早設立了副廳級建制的省中醫藥管理局,并率先設立市(州)級、縣(市區)級中醫藥管理局,成為全國中醫藥領導協調和行政管理體系最健全的省份之一。隨后,湖南、山東、天津相繼成立了副廳級中醫藥管理局;安徽、黑龍江、甘肅、陜西、山西、遼寧、湖南等省中醫管理局更名為中醫藥管理局,增加了職能。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中醫藥擺在了國家發展戰略層面的重要位置,中醫藥振興發展迎來天時、地利、人和的大好時機。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建立健全中醫藥法規,建立健全中醫藥發展的政策舉措,建立健全中醫藥管理體系,建立健全適合中醫藥發展的評價體系、標準體系;
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服務體系、服務模式、管理模式、人才培養模式,使傳統中醫藥發揚光大。這些重要論述為新時代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指明方向、提供遵循。中醫藥管理體系乘著時代的“東風”不斷完善。
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完善中醫藥事業發展政策和機制。這短短14個字成為一個火種,點燃了各地中醫藥管理體系改革,不少地區中醫藥管理體系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2014年,河北省中醫藥管理局升格副廳級,行政編制增加到20人;同時批準成立了一個性質為正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為12人的河北省中醫藥發展中心。
數據顯示,2014年全國已有28個省(區、市)的衛生計生、中醫藥管理部門進行了機構改革。中醫藥管理機構作為衛生計生委(衛生廳)管理的相對獨立的副廳級局的有8個,衛生計生委(衛生廳)加掛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發展辦公室)牌子、尚未明確級別的有9個。作為衛生計生委(衛生廳)正處級內設機構和其他機構管理的正處級局有12個。作為衛生計生委(衛生廳)直屬正處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2個。15個副省級城市,成立中醫藥管理局的有6個,其他為衛生計生委(衛生局)中醫處。
2016年2月,國務院印發《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在指導思想中明確提出“以完善符合中醫藥特點的管理體制和政策機制為重點”,并提出“中醫藥管理體制更加健全”的發展目標。在“組織實施”的部分明確“健全中醫藥管理體制。按照中醫藥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創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國家、省、市、縣級中醫藥管理體系,進一步完善領導機制,切實加強中醫藥管理工作。各相關部門要在職責范圍內,加強溝通交流、協調配合,形成共同推進中醫藥發展的工作合力。”
同年,國務院中醫藥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在國務院領導下,中醫藥局牽頭,36個部門和單位統籌協調中醫藥工作,對全國中醫藥工作進行宏觀指導;研究促進中醫藥事業改革發展的方針政策;指導、督促、檢查有關政策措施的落實;協調解決中醫藥事業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201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國務院召開全國中醫藥大會,這是中醫藥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意見》明確提出“改革完善中醫藥管理體制機制”,要求依據中醫藥法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中醫藥管理體系,省市縣都要明確承擔中醫藥管理職能的機構,合理配置人員力量。這為各級黨委政府明確了發展中醫藥的主體責任。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力推進《意見》和大會精神落實落地,與各級黨委政府同題共答新時代中醫藥答卷,對中醫藥管理機構作出調整,加速推進中醫藥管理體系完善。截至目前,全國共有11個省份設立副廳級中醫藥管理局,15個省份在衛生健康委加掛中醫藥管理局牌子。
傳承創新發展中醫藥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內容,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大事。《“十四五”中醫藥發展規劃》提出“建立健全省、市、縣級中醫藥管理體系”,展望未來,相信中醫藥管理體系建設將隨著中醫藥振興發展愈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