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違法,賠償超19萬元!
近日,浙江杭州中院對“女子懷孕被辭退”事件定性,從堅定的一審法律判決,到上訴維持原判的一錘定音,懷孕即辭退的違法之舉該終止了!
近年來,國家二孩、三孩政策逐步放開,各類法律政策一路綠燈確保生育無憂,可個別企業與法律、政策唱反調,或是縮短產假的“土政策”,或是按績效排隊懷孕的荒謬做法,更有甚者懷孕直接辭退……
企業之所以能夠得以生存發展,是身處經濟、社會各項利好政策之下。而生育既是個人的事、家庭的事,更是社會的事、國家的事。對于懷孕女性實現社會共擔,沒有一家企業可以置身事外。
任何單位不得因懷孕等情形辭退女職工,這是寫在勞動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殊規定”等國家法律條款中的明文規定。從法院的審判案例可以看到,無一例外是企業敗訴。
可三令五申之下,為何總有企業鋌而走險試探法律的底線?歸根結底還是代價太低、判例太少,以及生育必損的慣性思維作祟。法院判賠少則5萬,多則也不到20萬。按照2021年最低平均收入估算,最多賠付的金額也不足4年支付的工資。對于不少企業來說并不在乎。
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顯示,女性人口為68844萬人,占比48.76%。女性已成為社會主要勞動力的一分子不可或缺。堅守崗位最美孕媽的事跡也常見諸報端。
是時候必須提高企業違法成本了!或提高罰金,重拳出擊;或列入黑名單,取消一切優待。同時對遵紀守法的優質企業樹立正面典型,給予優惠政策,如此將懷孕即辭退的事件扼殺于搖籃。
北京西城區曾有調研發現,不少女性認為自己或身邊女性在孕產期、哺乳期遇到了不公正待遇,但真正有勇氣走進法院的鳳毛麟角。當有形的法律判賠帶來勝利的曙光之時,輿論場上諸如女職工“職場碰瓷”的傳言,無形之中又給剛剛鼓足勇氣維權的女性套上了沉重的枷鎖。
生育權是公民依法享有生育子女的權利,除法律規定外,任何單位與個人不得非法剝奪或限制。讓法律普及走進尋常百姓家,才能消除女性在奮勇前行時的后顧之憂。對于法律法規對女職工的經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保護條款,也期待有具體細化的可操作性細則,盡可能織牢法律網,讓違法企業無漏洞可鉆,別想再“任性”。 (徐婷婷 林 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