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上述公司多開在高檔寫字樓內,裝修精良,刻意營造專業金融機構假象,但實質并無任何經營項目。公司對應聘者無任何學歷和經驗要求,并承諾為他們提供高薪待遇,并以“入職實盤考核”為名,要求應聘者在境外交易平臺進行外匯和期貨交易,通過誘導其實際出資,公司在每筆交易中可賺取境外平臺傭金30至50美元,獲利數額巨大。直至應聘者的本金在交易中損失耗盡,公司再以未達到盈利標準、考核不合格為由,拒絕招錄應聘者。
周巖向廣大群眾作出提示,根據中國《外匯管理條例》《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等規定,從事外匯、期貨交易需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未取得從事外匯、期貨交易資質的公司,組織投資者從事證券、期貨交易的行為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犯罪。廣大市民面對招聘信息,應充分考察用人單位背景,切莫輕信高薪、好前景等不實宣傳,防止落入犯罪分子精心設計的圈套,造成財產損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