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報道稱,不只是記者,像律師之類的“敏感行業”游客也在跟團游時受限。按理說,商家基于人身安全或經營項目的特殊性等原因,在經營活動中對消費群體做出一定限制無可厚非。但此類事件中的職業限制,顯然并非出于善意。為何不敢、不想接待記者、律師?何以對這類群體“嚴防死守”?恰恰說明“心中有鬼”:怕記者、律師不好糊弄,怕有貓膩藏不住,怕問題曝光利益受損。
凡事只要合法合規,大可不必多此一舉。部分旅行社主動“閉門謝客”的舉動,難免給人“心虛”之感,頗有“此地無銀”的意味。這不僅涉嫌職業歧視,有悖行業道德,破壞市場秩序,還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看到此類限制性條款,其他消費者在挑選旅行社和旅游團時,難免也會心里打鼓、心生警惕。對旅游企業來說,這無異于搬起石頭砸自己的招牌,也不利于行業的長遠健康發展。
換個角度看,在人人都有麥克風的互聯網時代,如果旅游企業自身真存在問題,又豈是謝絕記者、律師跟團就能防得住、瞞得住的?近年,由普通游客發文爆料的旅游亂象不在少數。當人們的法律意識、維權意識越來越強,發聲渠道更加多元,如果部分旅行社還在自欺欺人地防記者、防律師,這不僅不能美化形象,更是一種事先張揚的自我抹黑。
無論出于什么理由,把消費者拒之門外都非明智之舉。對旅游企業而言,與其把心思花在“挑三揀四”、“屏蔽”特定人群上,不如眼光向內、夯實內功,積極創新求變、優化產品服務。只要規范經營,自然能挺直腰板,開門迎客。
(張冬梅)
(工作日報)